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局,六盘水高新区分局、各经济开发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4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结合自然资源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六盘水市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请遵照执行。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1.学习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
2.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3.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二)个性普法
1.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
2.部门规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
3.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矿业权出让收益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等。
(三)省委党内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1.省委党内法规。《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贵州省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等。
2.省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省乡村
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等。
3.省政府规章。《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征地拆迁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
4.重点地方性法规。《六盘水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盘水市韭菜坪保护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然资源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 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提升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增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依法维护国土空间开发秩序、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不断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社会影响面。
四、普法计划及措施
围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4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六盘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进一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原创性贡献,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六盘水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到实处。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将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局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中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行政权力边界,牢固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理念,严格厘清行政职权和民事法律关系,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使宪法精神转化为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党章及有关准则、条例内容,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三)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重点普法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法规的自学,做到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有效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自然资源系统各类培训班、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培训班以及自然资源大讲堂、专题讲座等普法培训活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派员参加部、省、市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业务能力。
(五)切实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以集中宣传、“法律十进”等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测绘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送法律书籍、宣传折页等法治宣传物品。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涉及自然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扩大社会影响面。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及时发布乱占耕地建房、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法采矿等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结合贯彻实施《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群众的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按照市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市法宣办在线学习平台学习法律法规,按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本年内不低于2次参加旁听庭审,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五、责任领导及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金焰同志作为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法规科具体承担普法相关工作。
六、普法联络员
联络员:李文君,联系电话:0858-8236993,邮箱:824253754@qq.com。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