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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职责。组织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履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履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履行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职责。履行全市耕地保护的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履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履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履行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职责。履行地质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履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职责。履行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爱国主义精神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承担国土资源政务服务工作等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2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人教科、测绘科、矿管科、地环科、法规科(政务服务科)、地籍科、规划科、耕保科、沉陷办;下属9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六盘水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六盘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六盘水市土地开发中心、六盘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六盘水市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六盘水市土地勘查规划所、六盘水市土地收益金管理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8,338.66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3,953.93万元,降低42.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征地与拆迁补偿支出减少、地质灾害项目支出减少、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减少。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80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75.79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8.08万元,占0.05%。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93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3.28万元,占3.77%;项目支出55,753.68万元,占96.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58,310.59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3,042.97万元,降低28.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征地与拆迁补偿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2.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39万元,增长4.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划转到我单位职工增加,工资上涨;项目增多、业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2631.95万元,占96.3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0.22万元,占3.6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300.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32.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划转到我单位职工增加,工资上涨;项目增多,业务增加。其中: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8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5.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划转到我单位职工增加,工资上涨。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5.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业务增加。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业务增加。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5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业务增加。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916.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六盘水市玄武岩整体勘查项目99.92万元、六盘水市非金属矿整体勘查饰面用石材勘查项目支出99.8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工勤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81万元,比上年增加8.21万元,增长30.86%,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8万元,占62.28%,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0.91%,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率较高、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修理、燃油、过路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13.13万元,占37.72%,比上年增加8.01万元,增长156.56%,增加原因是: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宣传项目公务接待活动增多,省国土资源厅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来人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洗停费、保险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13.13万元。具体是: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宣传项目公务接待活动,省国土资源厅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来人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13万元,主要是: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宣传项目公务接待活动,省国土资源厅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来人接待。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90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4,861.72万元,本年支出55,176.7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款)征地与拆迁补偿支出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49409.32万元,主要是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款)土地开发支出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3050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2255.67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主要是用于:地籍档案整理项目支出,六盘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完善费用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款)土地开发支出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主要是用于:基准地价调整工作经费支出,六盘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完善费用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196.73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储备业务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49万元,比2016年增加18.9万元,增长19.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无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二十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附件: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