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7-30 17:05 字体:[]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县(特区)和经济开发区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认证,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合法性审查监督和行业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划编制设计行为。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和规划审查、报批及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全市乡、镇、村规划编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参与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指导全市小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与各县(特区)城乡规划编制的审查和重点小城镇、中心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情况评估中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查城市规划工作中,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安全纳入规划审批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城市安全的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承担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按财政规定执行单一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年末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29人,退休人员18人。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54.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067.89万元,降低55.55%。主要原因是:2019度因机构改革,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2019】4号)文件规定“组建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不现保留市城乡规划局”,在2019年市城乡规划局仅有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收入851.8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支出842.14万元。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82万元,占100%。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14万元,占10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54.3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067.83万元,降低55.55%。主要原因是:2019度因机构改革,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2019】4号)文件规定“组建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不现保留市城乡规划局”,在2019年市城乡规划局仅有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2019年度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8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4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9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42万元。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7.71万元,降低56.14%。主要原因是:2019度因机构改革,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2019】4号)文件规定“组建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不现保留市城乡规划局”,在2019年市城乡规划局仅有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万55.36万元,占6.58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支出739.92万元,占87.86%;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类)支出46.66万元,占5.54%;其他支出科目(类)支出0.21万元,占0.0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41.93万元,支出决算为841.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7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67万元,比上年减少4.72万元,降低35.26%,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1万元,占96.99%,比上年减少4.75万元,降低36.09%,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3.01%,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1.43%,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因工作需要,接待城市双修专家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具体是:接待城市双修专家0.15万元,因工作需要加班两次0.11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是接待城市双修专家等。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市城乡规划局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3万元,比2018年减少92.7万元,降低70.86%,主要原因是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共他支出(类)共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