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工作法律法规。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有关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査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监督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动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地质和矿产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勘查的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1.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2.根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室15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测绘地理信息科、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工程规划管理科、自然资源监督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耕地保护科、法规科(政务服务科);7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规划设计测绘研究院、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市自然资源综合信息技术中心、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展览馆。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及所属事业单位市规划设计测绘研究院、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市自然资源综合信息技术中心、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展览馆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205个,其中行政(参公)编66个、事业编139个。目前,在职职工187人,离退休职工78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2885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08.2万元,主要是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5.56万元,较上年增加42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835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3.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90.7万元,较上年减少7567.9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12885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08.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8万元,较上年增加1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35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3.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47.32万元,较上年减少723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6万元,较上年增加79.08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2885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08.2万元,主要是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6790.7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8353.9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8万元,较上年增加1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35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3.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47.32万元,较上年减少723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6万元,较上年增加79.0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12885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08.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3278.39万元、项目支出125571.8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8万元,较上年增加1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35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3.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47.32万元,较上年减少723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6万元,较上年增加79.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85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08.2万元,主要是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5.56万元,较上年增加42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835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3.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90.7万元,较上年减少7567.9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885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08.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96.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353.9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8万元,较上年增加1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35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3.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47.32万元,较上年减少723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6万元,较上年增加79.08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705.56万元,较上年增加422.1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3278.39万元、项目支出427.17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8万元,较上年增加12.8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56.62万元,较上年增加33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6万元,较上年增加79.0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278.39万元,较上年增加559.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97.3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1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31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259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3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牌号:贵B9V357/贵BQ8608/贵B98357/贵B64380/贵BV9097/贵B98159),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75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主要是车辆经费标准提高至2.97万元/辆。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单位职能工作较多,公务接待活动较多。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9.25万元,较上年增加4.5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35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53.96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由财政统一公开,未在单位预算公开中体现。分支出类型看:项目支出118353.9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城乡社区支出118353.96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2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351.56万元。其中:办公费216.26万元、邮电费4.9万元、差旅费98万元、会议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3个,项目名称分别是部门整体支出、六盘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六盘水市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及相关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项目、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工作经费项目、购买服务登记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项目、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项目、智慧六盘水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建设项目、六盘水市标定地价项目、六盘水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成本项目、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工作经费项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6辆,账面价值62.76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2322.42平方米,账面价值200.69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0台(套),账面价值0万元。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省厅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