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31 09:44 字体:[]

赵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村庄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村庄布局规划

一是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按照《贵州省2022年镇村规划工作方案》,我市已初步完成县域层面行政村庄分类和布局工作,制定了全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计划”。按照试点先行的工作安排,目前我市已经完成省、市两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红色美丽村庄试点等共计41个村(居)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接下来我市将根据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有需求、有条件村(居)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为强化村庄规划编制人才保障,提升规划编制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贵州省2022年镇村规划工作方案》,我市采取“1+1+N”模式进行驻村规划师派驻,第一个“1”即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整个县域划分为数个片区,按片区选派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驻村规划师,第二“1”即按乡镇或编制单元,由承但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编制单位落实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N”则由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一是根据今年4月27日召开的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4月29日印发的《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本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扣除可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六类情形后,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并强调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是现状耕地。根据5月26日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省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国家、省关于耕地保护目标的规定非常明确,未赋予各市统筹协调的权限。

二是国家规则强调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仅对省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范围等四类情形,明确在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后,可调出原永久基本农田。

三、建设用地指标。

目前各省建设用地核心指标暂未下达,总体来看新一轮规划国家将对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实行紧约束。我市将在国家、省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核心指标后,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发展基础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各市(特区、区)规划建设用地核心指标,按程序送审后下达。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加快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在规划编制时充分结合各村风土文化、自然风貌及现有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布局,为规划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和要素支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立足“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加快“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程宏宇;联系电话:0851-824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