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满足农户建房需求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村庄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村庄布局规划
一是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按照《贵州省2022年镇村规划工作方案》,我市已初步完成县域层面行政村庄分类和布局工作,制定了全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计划”。按照试点先行的工作安排,目前我市已经完成省、市两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红色美丽村庄试点等共计41个村(居)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接下来我市将根据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有需求、有条件村(居)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为强化村庄规划编制人才保障,提升规划编制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贵州省2022年镇村规划工作方案》,我市采取“1+1+N”模式进行驻村规划师派驻,第一个“1”即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整个县域划分为数个片区,按片区选派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驻村规划师,第二“1”即按乡镇或编制单元,由承但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编制单位落实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N”则由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
二、建设用地指标。
目前各省建设用地核心指标暂未下达,总体来看新一轮规划国家将对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实行紧约束。我市将在国家、省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核心指标后,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发展基础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各市(特区、区)规划建设用地核心指标,按程序送审后下达。
三、开展农村住宅通用图集编制工作
为统一村庄整体风貌,促进农村建房规范有序发展,结合宜居农房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省工作安排,2021年六盘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各市(特区、区)住建部门编制农村住宅通用图集,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2022年6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州)在现有图集中遴选8-10套图集,采用“文字+图纸”方式,按照《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通用图集编制要求导引》对图集进行修改完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力量遴选、编制完成10套我市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并于2022年6月24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待省级审核通过后,将印发供农户建房参考。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工作职责,指导、引导农户按照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建房。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加快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在规划编制时充分结合各村风土文化、自然风貌及现有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宅基地等用地布局,为规划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和要素支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立足“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加快“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程宏宇;联系电话:0851-824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