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贤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宅基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进行严格执法,遏制违法占地建设”的建议
2021年8月,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并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平台等多种渠道,受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目前,我市全面落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政策法规,审批、监管、执法规范有序,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自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停建通知书3525份,立案查处61份,拆除违建住宅354栋,拆除违建住宅面积93970.91平方米。
二、关于“要加快步伐,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的建议
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我市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正有序推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严格按照《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村庄自然山水格局、基础条件、发展需求、安全防灾等因素,科学规划村庄用地布局,合理预测新增宅基地需求,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有效保障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塑造村庄特色风貌,体现民生民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指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强化村庄风貌管控。
全市1070个村(居)均已启动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其中773个村(居)计划通过编制“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实现村庄规划管控,目前均已启动编制工作,已形成初步成果324个;121个村(居)计划通过纳入市县级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实现村庄规划管控,目前正在编制72个;176个村(居)计划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其中33个村(居)已完成规划编制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复(六枝特区8个,盘州市20个,水城区5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组织编制了六盘水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并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六盘水篇》,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提供给农户建房使用。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将图集转各市(特区、区)住建部门,要求各地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有新建住宅需求的农户选用图集中的设计方案。
三、关于“要简化审批手续”的建议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级各部门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宅基地申请条件和面积标准、规划管控、申请审批程序等,并将农村村民违法建住宅的执法权下放到乡镇,促进农村宅基地审批、日常巡查和行政执法的行使主体相统一,提高了管理效能。2022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三个部门的职责和县、乡、村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规范了审批流程和审批意见签署。2022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巡查监管、执法。2022年12月,省人大修订通过了《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对我省宅基地的面积标准等进行了重新规定。
随着宅基地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施行,为建立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体系构建了坚实的政策法规基础,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基本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多部门内部联动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工作机制。自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审批农村宅基地12712宗,审批面积2729.30亩。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规划引领,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持续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村民参照图集新建住宅,促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继续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业务培训和指导,强化综合执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处理各类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促进村民依规划有序建房。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