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违法主体 |
六枝特区农旅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违法类型 |
无证勘查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六盘水自然资行处字〔2023〕第3号 |
违法简述 |
违法当事人在未取得勘查许可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擅自委托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在六枝特区郎岱镇花脚村盆景山进行1号地热井凿井施工,已探出地热资源,且安装深井泵,具备出水条件,但至今仍未办理勘查许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无证勘查的事实。 鉴于违法当事人已探出地热资源,且安装深井泵,具备出水条件,但至今未整改的严重情节。为此,依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罚款。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