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方中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9 17:30 字体:[]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9

违法主体

贵州方中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类型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书文号

六盘水自然资行处字〔2023〕第5

违法简述

违法当事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224月开始擅自在钟山区双戛街道办事处马戛村修建“六盘水市钟山区方中吉沥青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目前占地4862.02平方米(7.2930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四十四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占地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4862.02平方米土地。

二、对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31.8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45.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其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以占用建设用地(4784.99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19.50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占用一般耕地57.53平方米每平方米45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拾万捌仟贰佰捌拾柒元伍角整(¥508287.50元)。

处罚机关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