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盘水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六盘水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钟山区凤凰新区南环路南侧 |
90802.57 平方米 |
综合用地 |
异议材料书面送达地址:
钟山区大连路51号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858-6125626、0858-6125851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