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山区人民法院大河法庭房屋所有权证
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E1-97017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将证号为钟国用(1997)字第64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声明人: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