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殷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黔(2024)钟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74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宋殷雄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