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志刚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黔(2023)钟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118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龚志刚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