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桂金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市土国用(籍)第20050518号附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声明人:刘桂金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