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邦洪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钟山区大连路51号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858-61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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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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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蔡邦洪 |
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 |
钟山区凤凰路6号4单元1017室 |
市土国用(籍)第20130203号附142号、六盘水市房权证钟山区字第00092998号 |
蔡文涛 |
登记机构:: 六盘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03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