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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盘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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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盘州市翰林街道办事处蛾螂铺居委会土地1.6872公顷,使用期限1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弃土(渣)场、面积1.6872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验收。请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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