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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州能源水城铁路货场专用线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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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水城区老鹰山街道石河居委会土地1.7187公顷,使用期限3年6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施工便道、面积0.6128公顷;地块二施工便道、面积0.2062公顷;地块三材料堆场、面积0.8997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验收。请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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