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8标临时用地(二)延期的批复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APTJ—8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1月11日我局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8标临时用地(二)的批复》(六盘水自然资临地复〔2023〕18号)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盘州市淤泥彝族乡中合村、普古彝族苗族乡天桥村土地4.2974公顷作为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年。现报来《临时用地延期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办函〔2024〕2159号)文件,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该批次临时用地延期,延期使用期限为1年10个月(自2025年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请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验收。请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