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二期)二的批复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盘州市双凤镇薛官屯居委会、丹霞镇李家湾居委会土地1.2681公顷,使用期限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施工便道,面积0.6335公顷;地块二施工便道,面积0.0322公顷;地块三施工便道,面积0.0208公顷;地块四施工便道,面积0.0615公顷;地块五施工便道,面积0.2848公顷;地块六施工便道,面积0.0270公顷;地块七施工便道,面积0.0138公顷;地块八施工便道,面积0.0446公顷;地块九施工便道,面积0.0784公顷;地块十施工便道,面积0.0715公顷。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改作他用。
三、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土地复垦义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我局申请验收。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