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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二期)三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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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盘州市双凤镇薛官屯居委会、丹霞镇赵官屯居委会土地0.6831公顷,使用期限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施工便道,面积0.0613公顷;地块二施工便道,面积0.0430公顷;地块三施工便道,面积0.0402公顷;地块四施工便道,面积0.0516公顷;地块五施工便道,面积0.0346公顷;地块六施工便道,面积0.0488公顷;地块七施工便道,面积0.0369公顷;地块八施工便道,面积0.0833公顷;地块九施工便道,面积0.0267公顷;地块十施工便道,面积0.2567公顷。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改作他用。

三、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土地复垦义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我局申请验收。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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