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推进严格规范公平 文明执法
2022年9月2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新修订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与此前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相比,增加了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两大类别,但不包括林草、海洋等其他自然资源类别。
《规程》分为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包含总则、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案件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处理决定、行政处罚、送达、执行、移送、结案、立卷归档、监督与责任追究、附则。附录包含主要土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主要矿产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主要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主要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和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刻领会《规程》出台的意义;二是加强学习运用,熟练掌握查处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提高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