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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 (兼并重组)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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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3〕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州市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盘州市石桥镇鲁番居民委员会、果榔村的集体农用地6.6357公顷(耕地5.2552公顷、林地0.1725公顷、草地0.4520公顷、其他农用地0.75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0.00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643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6435公顷,由盘州市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作为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盘州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督促盘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四、盘州市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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