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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城区海坪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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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水城区海坪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5〕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水城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水城区海坪街道海坪村的集体农用地2.8259公顷(耕地0.2846公顷、林地2.4978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825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259公顷。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作为水城区海坪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水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市要督促水城区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环保等部门关于安全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

四、你市要督促水城区人民政府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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