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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城区2025年度第四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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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水城区2025年度第四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5〕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水城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水城区尖山街道尖山社区的集体农用地0.4030公顷(耕地0.2660公顷、林地0.1154公顷、其它农用地0.02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03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4030公顷。

二、你市要督促水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对建设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利用作出合理安排。

三、你市要督促水城区人民政府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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