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工作 » 用途管制及用地预审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翰雅龙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批复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王澜、邓忠超:

你向我局提出办理“翰雅龙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该项目位于双水片区人民路与营盘路交叉口西南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黔2023水城区不动产权第0107151号、黔2023水城区不动产权第0109793号)。经我局研究,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同意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批复如下:

一、用地面积9111.3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兼容商业用地(0901)。

二、其主要经济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规条字〔2025〕041号)。



2025年8月7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