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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双福苑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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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光引、沈承云、胡贤广、王贤周、王周学、孔令英、陈善芬:

你们向我局提出办理“双福苑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该项目位于双水片区钟山大道南侧、规划道路以东,已取得《不动产权书》(黔<2022>水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813、0002814、0002815、0002816、0002751、0002752、0002753、0002754、0003075、0003076、0003077、0003107、0003108、0003109、0003112、0003113号、黔<2025>水城区不动产权第0004083号)。经我局研究,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同意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批复如下:

一、用地面积5018.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兼容商业用地(0901)。

二、其主要经济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规条字〔2025〕091号)。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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