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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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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五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方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五项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7.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行业监管责任人: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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