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9 13:20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贵州省自然资源系统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六盘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结合自然资源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请遵照执行。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1.学习读本。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

2.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3.法律法规。《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

(二)个性普法

1.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1.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长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

2.部门规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等。

(三)省委党内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1.省委党内法规。《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贵州省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等。

2.省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州省测绘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

3.省政府规章。《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自然资源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基本形成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依法维护国土空间开发秩序,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不断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社会影响面。

四、普法计划及措施

围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5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六盘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运用新修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推广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更新完善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2025年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将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局党委、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内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明确行政权力边界,牢固树立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使宪法精神转化为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学习民法典中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牢固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理念,严格厘清行政职权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党章及有关准则、条例内容,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三)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重点普法工作。围绕规范涉企检查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充分落实普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自然资源系统处级干部培训班、自然资源学习大讲堂、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派员参加部、省、市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业务能力。

(五)切实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围绕生态文明、耕地保护等领域,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图册、普法微动漫小视频、自然资源违法查处典型案例等内容,增加社会公众知晓度。结合贯彻实施新《矿产资源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

(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省法宣办在线学习平台学习法律法规,按时参与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五、责任领导及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长智同志作为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法规科具体承担普法相关工作。

六、普法联络员

联络员:李文君,联系电话:0858-8236993,邮箱:824253754@qq.com。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