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六盘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六盘水机编发〔2020〕29号)文件设立,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下设1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即:综合科、咨询服务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自然资源登记科、登簿制证科、权籍调查科、质量监督科、信息科、档案科。
电话号码:0858-6125722;0858-6125755。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不动产登记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协助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成果验收等工作。
(二)承办权限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和登簿发证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改革技术服务工作;承办权限范围内自然资源登记工作。
(四)协助开展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
(五)协助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收集、整理、汇交、统计分析和成果利用等工作。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成果审核、不动产单元号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房地籍修补测外业测量(勘察)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八)负责全市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统一订购和统一配号以及权限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管理、发证工作。
(九)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