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31 09:49 字体:[]

尊敬的钟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土地整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协作,制定计划、方案及相关措施,共同促进县乡村有序加强土地整理及相关工作”办理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市对农用地整理职责重新进行了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一行使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两个单位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当前,我局与农业农村部门正积极共同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一是我局积极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并成功获批水城区勺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盘州市普古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试点项目对项目区内农用地及其间的零星建设用地进行整理,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使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提升,促进了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促进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2021年9月,勺米镇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资金1885.73万元实施试点区内土地整理,土地整理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二是我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多部门共同编制了《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规划包括了土地整理等相关内容,规划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目前,各市(特区、区)正在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相关要求推进乡村土地整理及相关工作。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5月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六盘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单位,正式启动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将科学指导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关于“科学引导、强化监管,确保土地整理工作健康有序地为农业农村增添福祉”的办理情况。

我局和农业农村部门在谋划包装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始终坚持科学引导,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工作,谋划包装的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等有机衔接,努力做到实施一个项目造福一方百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规范实施监管,对偷工减料、擅自变更设计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努力使项目实现预期的社会效果、生态效果和经济效果,确保土地整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工作建议,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在农村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协作,在“十四五期间”严格按照批复后的《六盘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六盘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相关规划的任务安排,充分结合乡村振兴和四化需求,积极谋划包装申报土地整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倾斜,组织实施好已获批项目,把我市土地整理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夏锦胜;联系电话:1990858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