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兴、杜薇、王杨敏、刘永林、王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进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采煤沉陷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涉农资金整合捆绑力度”的建议
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三五”以来,累计获得上级资金20163万元支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其中所获得的绝大部分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支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特别是2021年来进一步加大力度,组织申报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总投资约20921万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建成440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集中式处理设施(20吨/日及以上)180套,分散式设施(20吨/日以下)260套。二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相继印发了《六盘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六盘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六盘水市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六盘水市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六盘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为全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供了指南、指明了路径。2022年计划新(改)建农村户厕2.7万户,截至目前已完成2952户,其中整改1807户,新建1145户。已下达中央改厕资金1613万元至各市(特区、区)财政部门。三是制定了《六盘水市采煤诱发地质灾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关于“用好用活农村土地政策”的建议
一是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农民安居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应报尽报;二是对异地安置的移民新村和沉陷区治理项目用地,凡搬迁村庄和安置点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政策技术规定的,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三是采煤沉陷区搬迁异地安置新建住宅小区的选址,应优先避让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尽量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并做好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先考虑向城区周边集中,向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镇中心区或其他地域集中;四是根据《划拨目录》,采煤沉陷区搬迁异地安置新建住宅小区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五是采煤沉陷区搬迁异地安置新建住宅小区的用地选址,应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把握就近和地价相对低廉的选址建设原则。我市正在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三区三线”划定,在接下来的规划编制中我局将积极对接有关部门,统筹考虑采煤沉陷区搬迁异地安置新建住宅小区的空间布局,为其提供空间保障和要素支撑。
三、关于“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政策”的建议
2019年贵州省已出台《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对矿山企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等进行了规定。每年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向同级财政申报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预算,同时积极谋划项目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国家、省出台了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了相关意见、办法,我市目前正积极探索中。截至目前,我局代市政府草拟的《六盘水市采煤诱发地质灾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印发实施。同时,积极争取到2022年六盘水市历史遗留矿山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实施水城区历史遗留矿山。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报送《盘州市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双井村生态文明综合整治项目》,分别获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500万元、445万元。
四、关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的建议
2017年3月,通过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吴明兰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助推精准扶贫加快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将贵州省六盘水市列为全国重点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的先行示范区的建议》,恳请将六盘水市列为全国重点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的先行示范区,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2020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向省发展改革委上报了《关于恳请支持推荐我市纳入国家采煤沉陷区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的请示》,请求将我市六枝特区、盘州市、钟山区及水城区等7个采煤沉陷区作为全市重点采煤沉陷区,推荐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2020年11月,向国家煤炭地质总局请求在采煤沉陷区治理方面予以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指导,并帮助呼吁反映将我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纳入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2021年2月,在全省开展“十四五”期间采煤沉陷区治理目标任务核实工作时,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汇报请求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矿山环境治理相关政策,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原则,探索开发治理制度机制,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矿山环境开放式治理。同时最大限度整合各方政策和资金,特别是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政策和资金,建立国家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全面总结经验、普及推广。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杭 程;联系电话:1828583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