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8-02 18:13 字体:[]

吴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水库占补平衡用地指标纳入市级统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耕地占补平衡的必要性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要求。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严格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尤为重要。

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生产情况

由于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适宜开垦为耕地地块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不多,目前全市正在组织实施的项目为37个,预计能够产生新增耕地指标约3400亩。但实际生产过程中,必要环节多、时间周期长,形成的指标最终要经国家确认合格后才能用于耕地占补平衡。2024年以来,我市仅成功入库4个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指标283.53亩,主要为六枝特区报备入库项目。

三、指标统筹和使用情况

《贵州省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省级统筹的新增耕地指标不改变指标的权属,在新增耕地指标入库时划转10%纳入省级统筹库”。《六盘水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市级统筹的补充耕地指标不改变指标的权属,在县级补充耕地指标入库时划转20%纳入市级补充耕地统筹库”。近几年,由于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问题,各市(特区、区)指标生产严重不足,加之新增耕地指标项目的审计、自然资源部门专项督查等工作,大量核减我市新增耕地指标,造成全市指标入不敷出,指标库呈现负数。新入库指标还要进行抵补,市级指标库按20%进行统筹还较为困难。

近几年,为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基本采取在省内向占补平衡指标富裕的市(州)购买,指标价格由项目用地单位与售卖方洽谈。市自然资源局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积极配合,如指标划转入库等,项目报批指标挂钩。

四、下步工作

针对全市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水库用地手续办理问题,我局将加大工作支持力度,配合各市(特区、区)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尽可能多地生产新增耕地指标,力争在县域内解决水库项目占补平衡问题。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