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7-16 16:21 字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陈素芳委员、民建市委、民进市委提出《关于对全市政府性拆迁遗留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在《六盘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坚持“留改拆”并举,系统推进城市更新。一是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无体检不更新,以保留保护为主,拆旧建新为辅,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管控要求,防止大拆大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系统更新,扩容升级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宜居水平,优化公共空间格局和品质作为城市更新的工作重点,识别老旧小区(街区)、老旧低效厂区、城中村、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和其他更新地区。三是将棚户区项目纳入《六盘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建设清单,如:尖山棚户区、德坞棚户区、大发棚户区、明湖棚户区等等。

以人民为中心,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完善用地手续。针对土地手续存在问题的政府性拆迁遗留问题项目,我局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完善用地手续,确保在完善用地手续化解工作中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省自然资源厅对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902号)等文件精神,对项目用地手续问题进行具体研判,一是积极指导项目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土地权属情况、有关规划要求等合理锁定用地红线。二是对无土地权属来源的,积极指导项目开展权籍调查工作,结合项目所在地居委会的核实意见经公告无异议后按划拨用地性质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是对涉及出让土地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估价期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按“证缴分离”原则迅速办理。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