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董静代表第25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的建议》收悉。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秉持教育优先、民生为要的原则,全力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引领,优化教育项目空间布局。按照“教育为先”“民生为要”的原则,在《六盘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落实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将300余个拟建教育重点项目纳入市级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在《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含协调区)详细规划》中优化完善教育设施空间布局,精准补齐教育设施短板,全面促进教育设施在区域内的均衡分布。协同推进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审查,将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六盘水市(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进行管理,对《六盘水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进行联合审查,确保有关内容符合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含协调区)详细规划》保障实施。依法依规调整规划,保障教育设施项目落地,优化教育用地项目19个,面积532.50亩。依法依规开展市中心城区“过渡期”控规修改,优化教育用地项目7个,面积68.85亩,为解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大班额、学前教育入学难等问题提供规划保障。协同推进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审查,将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六盘水市(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进行管理,对《六盘水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进行联合审查,确保衔接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助推教育项目落地建设。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教育项目用地“条件成熟一个、上报审批一个”,确保教育用地应报尽报、应保尽保。获批教育用地2宗,划拨教育用地3宗,有力保障了北大博雅学校、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合法用地。同时,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时,将教育设施等建设要求纳入城镇居住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明确学位数,出具居住类相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3件,用地面积20377.09平方米。
三是提升教育项目审批质效。全力以赴做好教育类项目规划服务和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对新建居住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教育配套配置的审查。审批需达标配建幼儿园的新建居住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2个,建筑面积7182.32平方米,涉及班级数18个、学位数540个。办理教育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件,总建筑面积约4.71万平方米。扎实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对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工程、六盘水市实验小学教学楼(拆除重建)、水城区金竹林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及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住宅等项目开展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强化规划指导和服务。认真做好全市教育类建设项目及住宅小区配套教育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开展竣工规划核实总建筑面积14715.61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7363.36平方米,中学教育用房建筑面积7352.25平方米。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