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难点堵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针对园区规划范围内,符合产业政策落地的项目,需市级下放项目土地手续办理审批权限,在法定范围内缩短办理流程及时限,有利于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助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需市级下放项目土地手续办理审批权限,具体指土地出让供应环节的审批权限。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六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第6.2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需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中,市、县人民政府不含市辖区人民政府,钟山区属于市辖区,不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审批权,钟山产业园区又属于钟山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更不具备土地手续办理审批权限。
二、关于“针对风口内产业项目在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市自然资源部门开通绿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优化办理程序,提高项目落地成功率、时效性,抢占风口产业市场先机。”的建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已经明确了土地出让的程序和时限。为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的程序和时限,2021年8月1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流程等三个工作流程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1〕32号),进一步提高了项目落地成功率和时效性。具体工作流程如下:一是市辖区政府(管委会)申请供地;二是市自然资源局编制出让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三是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法定时间不少于20日,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按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出让活动)。明确了土地供应的程序和时间节点。
结合近期工作安排,今后5年内,钟山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益归钟山区财政所有,市级不参与分成。按照市委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我局已将《关于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权限委托下放的建议》呈报市人民政府,有待市人民政府研究后,按研究结果执行。
再一次真诚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