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剑、黎明棣、刘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妥善解决农村房屋拆旧建新用地矛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方面
一是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村民住宅用地由部门审批改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2025年为破解宅基地审批难、审批慢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宅基地管理机制、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全市几乎所有乡镇基本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多部门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市累计审批农村宅基地18434宗,审批面积4047.89亩。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农村宅基地全过程实时监管,提升服务效能,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多部门审批职能,由省农业农村厅开发的贵州省农村宅基地业务工作管理系统已上线试运行,我市水城区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县,积极开展宅基地线上审批培训,推动系统运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系统投入试运行以来,已收到80户农户提交的宅基地线上申请,已完成审批8户,其余正在按程序办理中。目前六枝特区、盘州市和钟山区已收集各县级、乡镇、村(居)宅基地业务人员账号,下一步全省将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系统使用,实现农户线上申请,政府部门线上审批管理。
二、关于“创新指标管理,破解占补难题”方面
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知精神,“单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计划,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单独组卷报批,实行实报实销”,无需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指标。二是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批准占用的耕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垦耕地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市(特区、区)要结合年度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预留足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应保尽保,不能以没有指标为由拒绝受理村民申请或拖延宅基地审批。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查清辖区内宜耕后备资源,积极谋划实施项目,充实新增耕地指标,统筹保障农村宅基地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目前,全市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均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占补平衡。
三、关于“科学规划空间,拓展用地来源”方面
一是根据三调口径对1070个村(居)开展了规划编制管控工作,结合各市(特区、区)实际动态管控情况,797个村(居)编制“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已形成规划成果748个;119个村(居)纳入市县级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并已启动编制工作;154个村(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已启动编制并形成规划成果131个(其中64个经县级政府批复,67个正在开展审查)。针对尚未形成规划成果的村(居),均已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二是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宅基地选址难的问题,2025年3至4月,我局多次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对接并获得口头支持,明确初步工作思路为:允许以县级为单位,统筹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宅基地的合理需求,在确保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可确定为符合有限人为活动的情形,各地可按程序分批次逐级上报省级出具符合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作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手续的必备材料。3月13日、3月27日我局组织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局以县级为单位,全面统筹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宅基地的合理需求,经摸排,在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下,全市现阶段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宅基需求约800余户,其中,我市水城区2025年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宅基地需求79户已完成选址测绘工作,相关资料已向省自然资源厅作了汇报,省自然资源厅还需进一步向省政府汇报同意后,方可推进有关工作。
四、关于“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建房安全”方面
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各地组织开展了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开发适宜性评价,在编制村庄规划和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时,合理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斜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乡级在宅基地审批前,组织乡级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进行选址,并由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服务保障单位出具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意见,作为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前置要件之。二是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已将“村庄规划管控初始底图”矢量数据下放各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可建设区域数据、图件下发至村级组织,方便村民查询选址”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指导各乡镇结合下放矢量数据编制村民建房规划指引图。目前正以盘州为试点编制指引图模板,待模板锁定后,其他县区参照编制,编制完成下发至村级组织,方便村民查询选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全力做好全市宅基地审批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宅基地合理需求。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