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月11日 |
违法主体 |
贵州中杭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天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违法类型 |
共同违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六盘水自然资行处字〔2023〕第1号 |
违法简述 |
违法当事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从2015年起在盘州市英武乡沙姑村占用321.94亩耕地实施露天开采煤炭资源,开采资源量72.98万吨,销售所得6183.1246万元人民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版)》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鉴于违法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涉案耕地已完成土地治理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版)》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版)》第四十条(该条对应2019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01号)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对共同违法占用321.94亩耕地的行为,处以耕地开垦费每亩8000元的罚款,计¥257.552万元。 二、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共同擅自采矿的行为,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183.124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25 %的罚款(¥1545.7812万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7986.4578万元。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