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贵能聚鑫煤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2 16:07 字体:[]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0

违法主体

贵州贵能聚鑫煤业有限公司

违法类型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书文号

六盘水自然资行处字〔2023〕第4

违法简述

违法当事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20224月开始擅自在六枝特区中寨乡小补王村修建“聚鑫煤矿一期南翼1.5mt/a跳汰选煤厂”,实际施工占地46094平方米(69.1410。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四十四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占地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黔自然资规20221)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的规定,决定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违法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46094平方米(69.1410亩)土地。

二、没收违法当事人在非法占用46094平方米(69.1410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违法当事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佰陆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5626800.00元)。

处罚机关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