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避险演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2 10:12 字体:[]

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局、六盘水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各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就开展2025年度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避险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化宣传、培训及避险演练,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宣传全覆盖: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知晓避险路线、预警信号和应急措施。 

(二)培训全覆盖:“一体五位”人员基本掌握地质灾害识别、监测与应急处置技能。 

(三)演练全覆盖:全市所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至少1次避险演练。 

二、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即日起至10月1日) 

1. 集中宣传 

时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特殊节点各开展至少一次线上线下防灾宣传活动。

方式:设立宣传点,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手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卡》等宣传资料。 

宣传重点:地质灾害预警信号识别、避险路线图公示、自救互救技能。要全民都知道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防治的措施;通过培训或宣传活动推广使用“群众报灾”微信程序,防灾宣传海报要覆盖各隐患点和风险斜坡,地质灾害监测记录本和台账要覆盖所有风险隐患点。

2.专题培训 

培训对象:

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村(社区)干部、国土所负责人、隐患点监测员、风险斜坡巡查员、技术保障人员。 

培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风险识别、简易监测设备操作、应急响应流程与信息报送规范等。

培训重点:

监测员、巡查员:开展隐患排查、灾险情上报、预警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培训。

村(社区)负责人:熟悉掌握辖区内每一处隐患点威胁范围、灾害类型、威胁人数、监测人员、预警信号、紧急撤离路线,建立地质灾害排查责任制度,加强汛期值班、信息调度、灾情速报培训。

国土所负责人:熟悉掌握监测员、巡查员信息,了解辖区隐患点情况,开展隐患排查、灾险情上报、预警处置等培训。

乡(镇、街道)负责人:要强化地质灾害法律法规、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相关政策解读,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统筹。

技术保障人员: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勘查设计及监测预警技术培训。

(二)避险演练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1.演练形式

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由各市(特区、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安排,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村支两委积极参与,全覆盖开展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演练。

2.演练内容 

结合隐患点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隐患点防灾避险预案》,围绕监测排查、信息上报、先期处置、预警响应等方面内容,对“一体五位”人员模拟临灾情景开展避险演练。

监测员、巡查员:

(1)监测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点有异常险情时及时上报并组织紧急撤离;

(2)监测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点有强降雨时及时上报并组织紧急撤离;

(3)监测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点出现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及时上报并组织紧急撤离;

村(社区)负责人:

(1)收到信息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立即上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国土所所长,并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区域。

国土所负责人:

(1)收到信息后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初步研判、划定危险区域;

乡(镇、街道)负责人:

(1)对危险区范围群众全部进行撤离避让,同时将信息上报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等部门。

技术保障人员:

(1)收到信息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科学研判风险及发展趋势,合理划定危险区,及时编写《应急调查报告》并提交乡(镇、街道办)、市(特区、区)自然资源部门使用。

(2)对情况复杂难以研判的重大风险上报本单位领导,请求专家团队支持,或及时上报市(特区、区)自然资源部门邀请省级专家现场研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将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关键环节,做好部门联动。以隐患点、风险斜坡、煤矿企业、城乡学校、医院、道路边坡、施工工地等区域为工作重点,联合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做好防灾宣传培训,特别是加强极端灾害天气影响区域内群众的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三)强化督导检查,完善信息报送。市自然资源局会不定时对宣传培训、避险演练成果进行调度抽查,各市(特区、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要及时收集相关资料,5月30日前汇总宣传、培训和演练成果(照片和影像资料),形成台账和总结报告,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附件: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台账汇总表.xls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