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属地人民政府编制该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整地块的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位于钟山区政通路南侧、青峰路西侧、凤凰大道北侧、步云路东侧,调整用地面积0.77公顷,约11.48亩。
二、主要调整内容
该用地原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限高≤100米;
拟调整为: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6,建筑密度≤48%,绿地率≥20%,限高≤24米。
附件:07-2020年停车一体化配套图则.jpg